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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 использованием технологии ООО «РЖД - Цифровые пассажирские решения» (zh)

如何退还未使用的电子车票

您可以退还整个订单或订单中任意一张电子车票。 向您推荐以下三种方式:

  1. 通过UFS用户中心退票
  2. 通过« UFS网站中您的订单»服务
  3. 通过售票处退票

退票总则

在退还未使用的电子车票时:

  • 在任何情况下不退还附加服务费用。
  • 对每个座位、退还票款、退还乘车证明收取服务费。 在退还未使用的免费电子车票时,对五岁以下儿童的无座车票不征收服务费。
  • 服务价格(其中包括卧具)全部退还。
  • 在办理VIP-车厢(带有 «1А», «1М» 或 «1Н»服务级别的“软卧”)、“游隼列车”商务谈判车厢(1号车厢中27-30号席位,配有 «1Р»级服务)、卧铺车厢(IE级服务)和支付整个包厢费用的带有座位的车厢(1B级服务)的电子车票退票时只可同时退还订单中所有的车票。

自办理退票日期起3-30天内,退还资金将汇入支付人在支付电子车票时所使用的账户中。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收到退还资金,请通过书面请求与您银行卡所属的银行联系。

应退还的金额

在俄罗斯境内行驶的俄罗斯编车列车车票:

  • 如果不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8小时退票,则可向您退还由车票费用和卧铺费用组成的费用;
  • 如果在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少于8小时但不晚于2小时退票,则可向您退还车票费用和50%的卧铺费用;
  • 如果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2个小时退票,则只向您退还车票费用,不退还卧铺费用;
  • 只针对在售票处退票的情况: 由于迟到(列车从乘客等车车站出发后的12个小时内)或生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退票并出具证明材料(从所办理乘车票据的列车发车后的5天内),则只可向您退还车票费用,不退还卧铺费用。

对于有座位的近郊快车车票:

  • 如果退票不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的2小时,则可向您退还全部车票费用;
  • 如果退票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的2小时,则可向您退还车票费用的50%;
  • 如果在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后退票,只可以在售票处退票,同时不退还车票费用。

对于独联体国家、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爱沙尼亚共和国、阿布哈兹共和国国际联运列车车票:

  • 如果退票不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24小时,可向您退还由车票费用和卧铺费用组成的费用;
  • 如果在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少于24小时但不晚于6小时内退票,可向您退还车票费用和50%的卧铺费用;
  • 如果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6个小时退票,只向您退还车票费用,不退还卧铺费用;
  • 只针对在售票处退票的情况: 在确认文件有效期结束后的10天内由于迟到(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后的1个小时内)或生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退票,只可向您退还车票费用,不退还卧铺费用。

注意! 如果列车为拉脱维亚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爱沙尼亚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国际联运列车,则在列车从始发站出发前的1小时内不得退还带有电子注册的未使用的电子车票。

国际联运列车车票 票务办理栏中所列出的列车):

  • <如果退票不晚于列车发车前的6小时,可向您退还由车票费用和卧铺费用组成的费用;
  • 如果退票晚于乘车证明中所标明列车发车前的6小时,费用不退还。

注意! 在退还带有电子注册的电子车票时,如果退票晚于列车从始发车站出发前的1个小时,但不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6个小时(根据当地时间),则通过赔偿程序退还未使用的电子车票费用。

网站上退还未使用电子车票的规则和期限

在网站上只对使用银行卡支付的车票予以退票。

您可以使用 www.ufs-online.ru网站用户中心或“您的订单”服务通过在线模式完成退票。 为此在 “您的订单”服务或用户中心中点击下方的“退票”按钮。

为了退票,您只需输入在购票时所提供的乘客身份证件号码,点击“确认退还金额”按钮。 屏幕上将显示应退还的金额,之后您需要点击“确认退票”按钮。

在网站上退还未使用电子车票的用户行为被视为订单中所有乘客的行为,因此订单中的所有乘客已知悉并放弃乘车。

退票期限

俄罗斯境内的国内列车和独联体国家、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爱沙尼亚共和国、阿布哈兹共和国的国际联运列车的退票:

  • 未进行电子注册的车票,您可以在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任意时间内退票*;
  • 已进行电子注册的车票,您可以不晚于列车从始发车站出发前的1个小时内退票*。

对于国际联运列车(远邻国家):

  • 未进行电子注册的车票,您可以不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6个小时内退票*;
  • 进行电子注册的车票,您可以不晚于列车从始发站发车的1个小时内,不晚于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发车的6个小时内退票*;
  • 赔偿程序:不晚于列车从始发站发车前的1个小时内,不超过列车从您登车车站发车前的6个小时内(根据当地时间)**。

对于近郊列车:

  • 未进行电子注册的车票,您可以在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出发前的任意时间内退票*;
  • 已进行电子登记的车票,您可以不晚于列车从始发站发车前的1个小时内退票*。

注意!在“俄罗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售票处或自助服务终端机处获得乘车票据表格上的乘车卡后不可在网站上退还电子车票。 您只可以在“俄罗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或“FPK”股份公司的售票口退票。

*电子车票票备查页中标明的时间。

**如果列车为俄罗斯与拉脱维亚共和国、立陶宛共和国、爱沙尼亚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之间的国际联运列车,则在列车从始发站出发前的1小时内不得退还已进行电子注册的未使用的电子车票。

在售票处退还未使用的电子车票的规则和期限

在遵循规定的退票期限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俄罗斯境内任意的售票处退还未使用的电子车票。 为此您需要电子车票/订单号和乘客身份证明件,其号码标明在电子车票上。 如果您已经获得乘车票据上的乘车卡,为了完成退票您需要向售票处出示乘车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未使用的国际联运列车(远邻国家)电子车票只能通过国际列车售票口退还。乘客可在列车出发和到达火车站中设立的承运方售票口退还未使用的高速近郊列车电子车票。

对未使用的电子车票的费用退还只在俄罗斯联邦境内进行。

除了通过售票处或自助服务终端机获得乘车卡(乘车证明)的电子票外,所有类型的电子车票都可以退票。

特价购买的“游隼”列车往返车票的退票

在退还特价购买的“游隼”列车往返电子车票时,需要同时向售票处出示"往"“返”电子车票。

p>未使用的特价购买的“游隼”列车的回程电子车票的费用退还需通过索赔程序完成,为此需要:

  • 通过售票处获得有关退还座位的证明。
  • 以自由书面形式向西北高速联运管理处-高速联运管理处分支机构发送证明和有关费用返回的申请,地址: 圣彼得堡市,Metallostroy镇,“斯拉梁卡河-LEP”铁路段,邮政信箱53号,邮编196641。

向乘客所退还的“出发”方向的费用比购票价格低20%。

俄罗斯境内列车进行电子注册的车票的退还

对俄罗斯境内列车中进行电子注册的未使用的电子车票的费用退还:

  • 通常,如果乘客在列车从乘客登车车站发车后的20分钟至3小时内亲自到售票处并出示电子车票中所显示的身份证明件;
  • 使用索赔程序,如果:
    • 列车从始发站发车不超过1小时并且从乘客登车站发车不超过20分钟;
    • 列车从乘客登车站发车超过3个小时,但未超过12小时;
    • 授权人在出示委托书的情况下为进行过电子注册的电子车票办理退票;
    • 其它规范文件中规定的情况。

其他国家境内的退票

在独联体国家 、波罗的海国家境内 的售票处办理退票时需要出示乘车票据表格乘车卡。 在以下退票的情况中不退还费用。 为结算应退还的金额,必须在列车发车后的6个月内通过俄罗斯境内国际售票处办理相关手续,须出示座位退还表格、未使用的乘车票据表格乘车卡和乘客身份证件。

欧洲国家境内办理退票时需通过售票处,只需出示按规定格式办理的乘车证明。 在乘车证明中将标注车票未使用的标记并指出乘客到访售票处的日期、月份、年份和时间(小时、分钟)。 为结算未使用乘车证明应退还的金额,必须在列车发车后的1个月内(发车日期标注在乘车证明中)通过俄罗斯境内国际售票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出示申请、带有相应标记的未使用的乘车证明。 在收到乘客申请之日起180天内对申请进行审查。